美联社:律师认定警察不应该射杀陈智博 准备发起联邦民权诉讼
来源:Family lawyers: Troopers didn’t have to kill teen on bridge
March 31, 2021
民权律师Ben Crump和Devon Jacob在蒙罗县地检署认定对陈智博致命枪击是正当的一天之后,召开网上新闻发布会,认为州警察可以不使用致命武力。
星期三,Crump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陈智博需要的是帮助,不幸的是他迎来的却是子弹。即便他举起双手,他们还是开枪了。你看到他举起双手,这是普遍使用的投降的信号。为什么要持续射击直至将一个已经举手投降的人杀死?”
陈智博家庭正在准备一个针对警察的联邦民权诉讼案(federal civil rights suit)。
地检署星期二公布的视频显示,州警察开枪时,陈智博转动枪管指向一边的空中,他一共被击中三枪。检察官说警察开枪时距离陈智博70英尺(21米)。
陈智博家庭律师认为他握枪双手举起意味着不具有危险,因此警察使用致命武力不是正当的。
Jacob说:“当警察决定使用致命武力时,他将双手举起的方式,即枪指向空中,没有移动,因此没有致命威胁。尤其是在70英尺的距离,何必开枪,更无需射杀他”。
Jacob坚信应该由州总检察长进行使用致命武力的相关调查,说蒙罗县检察署在调查时已经显示出倾向性,警察可以使用非致命手段将陈智博制服。
蒙罗县首席助理检察官Michael Mancuso告诉美联社他的办公室支持调查结果。
Mancuso在一个电子邮件里说,“(陈智博)律师的声明和对我的办公室调查结果进行挑战的基础无疑显示其现在无望地试图重新夺回在过去几个月因虚假陈述失去的信用”。
在星期二的新闻发布会上,Mancuso赞扬警察表现出的克制并称致命枪击为“由警察实施的经典自杀场景“。
根据Mancuso,陈智博现场告诉警察他在监狱里呆了八年不想再回去了。在对峙期间,陈智博的少年缓刑官通过手机多次尝试。
其中一个和陈智博沟通的警察拥有临床健康心理学硕士学位,在加入州警察前供职于心理健康领域。另一个警察有15年危机谈判经历,接手和陈智博沟通。
Jacob承认和陈智博对话的警察展示了“巨大的同情”,但强调“不要和使用致命武力是否合法的问题混为一谈。这是两个不同的事,不应该混为一谈”。
律师还认为警察给了陈智博令人迷惑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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